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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侦探:如何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

如何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

一、如何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

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分割时首先看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若公房已取得完全产权,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一致的,可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贡献大

小等判定归属。比如,若一方婚前已对公房享有一定权益,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产权,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偏向该方。若房屋由一方单位分配,另一方未出资,法院可能会考虑对房屋使用的贡献等,给予未出资方一定补偿。若双方都有出资且贡献相当,一般会均等分割产权。总之,分割公房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判定。

二、婚姻期间购买公房分割时法律有何特殊规定

婚姻期间购买公房分割有特殊规定。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若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成本、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若购房时使用了一方或双方的工龄优惠等福利政策,分割时也会考量福利因素在房屋价值中的比重。实践中,可能会采用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款等方式进行分割。

三、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分割主要依据以下法律:

《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公房,该公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公房政策:购买公房可能涉及单位的一些政策规定。若一方单位福利分房,使用了双方的工龄等因素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要考虑这些政策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

总之,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既要遵循《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也要结合具体的公房政策来处理。

当探讨如何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时,除了常见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首先,公房分割后居住权是一个关键问题,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的居住权益如何保障需要妥善处理。其次,购买公房时可能享受了一方或双方的工龄优惠等福利政策,在分割时这些因素是否要考虑以及如何考虑也是需要明确的。婚姻生活中财产分割情况复杂多变,若您在如何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上仍有疑问,或是对居住权保障、福利政策影响分割等相关问题感到困惑,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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