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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婚外情调查:婚后父母遗产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遗产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遗产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当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由于继承亲属的遗产以及接受赠予所得的房地产,均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富;

然而,倘若遗嘱或者赠予协议内确实认定该不动产仅归属配偶中的某一方所有,那么此项财产将不再囊括在夫妻共享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父母买房赠予女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父母购买房产后赠送女儿事宜,该房屋是否视为其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问题,需要我们考虑到多个层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倘若父母公开明确地声明该房屋为女儿独有时,便无需过多担忧,只需提供相关证人的见证即可,例如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手续等。从而确保这所住宅最终被认定为女儿独自所有的财产,与丈夫无任何关联性。

然而,当父母未能清晰表明此套房产的实际受赠对象,或是在赠与过程中缺乏足够确凿的证据以证实其为专门赠予女儿的礼物时,那么该房产在法律层面上可能将被视作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

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

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现行律法规范,夫妇在持续婚约内所获得的房产不论是通过法定继承途径,抑或是接收他人赠送所得,通常都将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物。然而,若遗嘱或者赠予契约中明确指出该不动产仅归属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此部分财产便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的公正与合理,同时也充分尊重了立嘱者或赠予人的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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